关于开展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免费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培训的通知
[作者:admin | 时间:3/21/2013 2:44:13 PM | 点击率:8022]
各人事代理(派遣)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派遣员工:
为更好发挥海峡人才市场“福建省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省公务员局批准)、“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经贸委认定)的服务功能,提升企事业单位和人才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将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免费或优惠的认证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培训:分国家三级、国家二级、国家一级等3个等级。
二、培训对象
1、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服务协议并履约的人事代理人员。
2、档案寄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毕业3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3、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直属的福建海峡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三、培训课程、时间安排
1、培训课程:按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培训模块和认证要求,开设《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酬福利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课程,注重理论和实操能力。
2、时间安排:集中周末、晚上或节假日,周期为1个月。
3、拟开班时间:第一期4月初,第二期10月初。
四、证书
1、认证考试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查询,是求职、任职、晋升、出国等的法律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2、完成规定课时培训,发给省公务员局统一印制的继续教育证书。
3、取得证书的学员,可申请载入其人事(业绩)档案。
五、培训费
1、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培训费全免。
2、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培训费减免500元。
3、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培训费减免800元
上述费用,均不含教材费、鉴定考试费。
另外,参训人员还可在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报读南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在职专、本科学历教育,入学报名与入学测试费实行全免优惠。
六、报名办法
于规定报名截止时间(第一期3月31日、第二期9月30日)前,填写、提交“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确认免费或减免培训费资格,核实参加资格认证的条件。
学员根据课表的安排,凭听课证参加面授学习。
七、联系方式
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三层)
联系人:林老师、国老师;电话0591-87668582 87383130,传真87555870
网址:http://www.hxpxw.net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2013年3月19日